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建筑业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
1.建筑业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
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安全基础知识 第一章 建筑法律、法规。
2 第一节、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2 第二节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3 第三节、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5 第四节 安全岗位责任制。
6 第五节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 6 第二章 建筑施工安全知识。
7 第一节 安全基本常识。 7 第二节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8 第三节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知识百问。 15 第四节 施工现场常见工种安全操作常识。
22 第五节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30 第三章 社会公德知识。
32 第四章 职业道德知识。 34 第五章 卫生防疫。
36 第一节 卫生规定。 36 第二节 疾病防疫知识。
37 第三节 防止中毒知识。 37 第六章 操作技能。
38 第七章 工地工伤救护。 48 第一节 高处坠落伤员的急救。
48 第二节 中暑急救。 49 第三节 触电事故中的伤员急救。
49 第四节 坍塌事故中的伤员急救。 51 第五节 机械伤害中的伤员急救。
2.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培训什么
施工现场安全员的工作内容要从培训和职责来说,具体的执行就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侧重管理)、标准规范(侧重技术)。
一、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项目部安全教育体系内容有哪些
1.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搞好安全生产与公司发展的关系,奠定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2.劳动纪律教育
劳动纪律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使项目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严格执行劳动纪律,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减少伤亡事故,保障生产安全。
3.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
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进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的教育,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正确理解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4.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1)公司的项目概况、项目技术、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
(2)与作业相关的各种机械设备的性能和有关知识。
(3)在项目中积累的生产操作技能和经验。
5.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知识和注意事项。
(2)有关电器设备、起重机械的安全知识。
(3)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等方面的知识。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有关常识。
6.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特殊工种、少数工种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技术和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1)典型经验教育,指在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典型经验进行教育。
(2)典型事故教育,指在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事故教训进行教育,使各级领导和职工从中吸取教训,检查各自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8.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1)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指示等。
(2)公司的项目特点及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及防火、防爆、防机械伤害常识等。
9.项目部的安全教育
项目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1)施工现场生产特点。
(2)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状况。
(4)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和预防事故的措施。
10.项目现场岗位教育
项目现场岗位教育的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1)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
(2)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
(3)本岗位各种工具、器具及安全装置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
(5)本岗位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对于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有: (一)对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的考核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二)每年应当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正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那些特种作业人员应当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工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中规定,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1、建设工程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消费安全教育;2、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3、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4、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5.项目安全生产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 1.1 凡新招(聘)、调入公司员工、见习期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到生产班组劳动的干部以及临时务工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经考试合格者,方可领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1.2 培训层次及内容 1.2.1 公司级安全教育: 1.2.1.1 新员工到达分配单位后,由单位安全员陪同到资产运营部领取“三级安全教育卡”及试卷,资产运营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开展公司级安全教育。
1.2.1.2 教育内容: (1)公司安全生产总则; (2)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公司区域内特殊、危险部位及安全规定; (4)公司内历年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 1.2.1.3 时间:两天。
1.2.2 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级安全教育: 1.2.2.1 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在新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开展安全教育。 1.2.2.2 教育内容: (1)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生产产品(工作)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源及应注意的事项; (3)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1.2.2.3 时间:一天。 1.2.3 班组安全教育: 1.2.3.1 新调入人员进入部门班组后,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
1.2.3.2 教育内容: (1)班组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2)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 (3)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 (4)正确保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2.3.3 时间:半天。
1.3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根据资产运营部下发的“三组安全教育卡”经考核合格后,受教育人及教育者按照教育卡逐项内容填写,并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交资产运营部存档备案。 1.4 经资产运营部确认新员工符合上岗资格后,开据单据(调令)通知供应分公司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2 班组长教育 2.1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管理和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基本单位,做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 2.2 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安全教育负责。
2.3 凡公司内各部门班组长,必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资产运营部、工会组织的分批轮训教育,班组教育应每二年进行一次。 2.4 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可根据本部门生产、管理工作的特点,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班组长培训。
2.5 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班组安全生产管理; (3)班组坚持“五同时”和“三不放过”的原则; (4)班组如何处理、分析工伤事故。 2.6 教育时间:八小时。
3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教育 3.1 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的任务,它具有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影响面广的特点。因此,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才能上岗。
3.2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3.2.1 电工; 3.2.2 电:气焊工; 3.2.3 吊车工; 3.2.4 厂内机动车辆(电瓶车、叉车); 3.2.5 压力容器操作工; 3.2.6 剪、冲、压工; 3.2.7 耐压试验工; 3.2.8 电梯工。 3.3 凡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由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资产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工种的安全培训与实习。
特种作业学员在实习期内严禁独立作业。 3.4 申请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详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复审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
3.5 特种作业实习期限: 3.5.1 电工:二年 3.5.2 电、气焊工:半年 3.5.3 吊车工:半年 3.5.4 厂内机动车辆:半年 3.5.5 压力容器操作工:三个月 3.5.6 剪、冲、压工:三个月 3.5.7 耐压试验工:三个月 3.5.8 电梯工:三个月 3.6 特种作业学员培训、实习期满后,必须经市、区级劳动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才能上岗。 3.7 人力资源部应密切配合资产运营部开展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内、外的培训事宜。
3.8 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公司内部的专业性的复训教育,复训率必须达到100%。 3.9 复训教育由资产运营部负责组织,参加复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缺考。
因故缺席,必须由所在主管领导开据证明,到资产运营部补训、补考。无故缺席不补课、补考者或补考不合格者,资产运营部有权取消本人特种作业上岗资格。
4 调入本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到资产运营部进行验证、复训,否则不准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5 变换工种教育 5.1 股份公司内各部门的工种调换到工种平衡的相对稳定,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利措施。
因此,人事调动、工种变换必须由各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批、资产运营部负责进行变换工种教育。 5.2 变换工种人员自人力资源部签署调令三日内,到资产运营部接受变换工种教育。
未经教育进入新岗位者,部门主管领导及责任者按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处罚。 5.3 变换工种教育步骤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相同。
5.4 同一般工种变更为特种作业工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特种作业培训与复审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 6 全员安全教育 6.1 全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与劳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环节。
全员安全教育必须全员参加。 6.2 全员安全教育由人力资。
6.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辽宁铁诚和泰馨城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及教育资料 一、安全管理资料1、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明确,管理网络图公开上墙。
2、有针对性的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注重工序搭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制度,有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书签收记录。3、建立职工三级(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档案(教育卡、绿色岗位证、安全生产责任书)。
4、特种作业人员(现场维修电工、架子工、电焊工、气焊工、塔吊司机、指挥)“三机”(卷扬机、搅拌机、砂浆机)操作工都必须持证上岗。5、现场“五牌一图”齐全,色标、牌图的定位、设置合理正确。
二、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按标准围栏作业(彩钢板或砖砌围墙),主次干道不低于2.5米,其它不低于2米。2、现场主要通道硬化处理,有排水沟、沉淀池,工地大门稳固、便于开启。
3、材料
